1-11月平阳县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2.5%
1-11月,平阳县实现限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70亿元,同比增长22.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4.7个百分点,居全市第3位。按行业分类看,增速呈现“三升一降”态势。其中,限上批发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29亿元,同比下降0.4%;限上零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4.37亿元,同比增长23.1%;限上住宿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2亿元,同比增长29.0%;限上餐饮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32亿元,同比增长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