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健全中转站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确保机动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后,应急处置工作能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轻事故灾害,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中转站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中转站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机动车辆应急小组):
组 长:屠建斌
副组长:程昌盛、陈余丰
成 员:中转站全体驾驶员
(二)机动车辆应急小组职责
1、组织、指挥和协调相关应急处置。
2、根据县局(分公司)指令对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做出调查;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的调查、取证。
3、完善机动车辆事故(事件)监测和预防系统;做好应急处置物资、设备的储备和维护。
4、采取应急行动,对事故(事件)第一时间作出判断,下达指令,积极组织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自救,及时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必要时,请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援助。
5、根据事故(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应急处置措施或适时宣布应急结束,指导事故(事件)善后工作。
6、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定期组织应急处置队伍和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演练。
7、负责向县局(分公司)安保部门、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事故(事件)处置及动态的全过程。
二、相关情况应急预案
(一)车辆起火事件应急预案
1、机动车辆若在库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大声呼喊,迅速利用库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立即通知机动车辆应急小组。
机动车辆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灭火,疏散库区车辆;火情继续扩大的,拨打119报警,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现场。
2、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并及时报告机动车辆应急小组;火情继续扩大的,及时拨打119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随车人员应迅速离开车辆,协助驾驶员灭火,并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
起火车辆随车带有卷烟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
机动车辆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灭火,保护好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3、若发生机动车辆纵火事件,纵火者仍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随车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纵火行为,灭火自救,并报告机动车辆应急小组,同时拨打110和119报警电话;在灭火的同时,参与灭火人员应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机关取证,纵火者脱逃的,应记住其体貌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协助破案;
机动车辆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灭火,保护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4、发生机动车辆起火事件,机动车辆应急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县局(分公司)安保部门及分管领导报告,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损失。
5、应急处置结束后,机动车辆应急小组应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二)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司机和随乘人员应立即向机动车辆应急小组报告,同时拨打122电话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注意保证自身安全,保护好现场;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现场的,要做好标记,尽可能找到证明人,取得联系方式。
2、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司机和随乘人员应立即报告机动车辆应急小组,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人员,同时拨打110、120求救;当司机和随乘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应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和机动车辆应急小组的联系。
3、机动车辆应急小组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急处置,同时及时报告安保部门及分管领导。
4、机动车辆应急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并及时开展善后处理。
(三)车辆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机动车辆盗抢事件,驾驶员和随乘人员应立即向机动车辆应急小组报告,并拨打110报警,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正当防卫;盗抢人员脱逃的,应记住其体貌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出现人员伤亡的,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自救。
2、机动车辆应急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安保部门及分管领导,并迅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保护现场。
3、公安机关勘察取证后,机动车辆应急小组应组织对被盗抢车辆上的物品进行盘存清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机动车辆应急小组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四)机动车辆遭遇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1、机动车辆行驶途中遭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时,驾驶员应迅速将车辆开至安全地带,并立即报告机动车辆应急小组,同时拨打110等待救援或就近寻求帮助。
2、当情况紧急危及生命安全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可当即弃车,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随时保持与机动车辆应急小组的联系。如无法撤离或出现人员伤亡的,应视现场情况进行自救,并拨打110、120支援和指导自救,同时就近寻求帮助。
3、机动车辆应急小组接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并及时报告县局(分公司)安保部门及分管领导。情况危急时,可请求地方政府支援。
4、应急处置结束后,机动车辆应急小组应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并将事件发生经过、损失情况、处置过程上报县局(分公司)安保部门及分管领导。
三、应急处置
发生机动车辆事故(事件),机动车辆应急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相关预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县局(分公司)安保部门及分管领导报告,并按上级的指令,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善后处置
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机动车辆应急小组应做好事故(事件)调查、核实损失、现场清理,并按县局(分公司)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平阳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