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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127/2023-143800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平阳县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3-1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关于下达平阳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第一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平阳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平农发〔2023〕119号)、《关于平阳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平农〔2023〕124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一批财政补助资金357.9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该资金在上级补助《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3〕7号)中支出,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部门经济分类“302990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事业)”。有关要求如下:

一、乡镇财政机构要切实发挥资金就地就近监管作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乡镇村账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村村账管理,做好项目财务核算。

三、乡镇项目主管部门要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使用规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拨付补助资金。

附件:平阳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第一批资金分配表

平阳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平阳县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第一批资金分配表

项目名称:麻步华联来料加工基地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实施村

建设内容

总投资

村自筹

财政补助资金

本次下达资金

备注

1

水头镇

新联村

建设1幢标准化厂房车间,并对周边配套设施进行提升,总用地面积2904㎡,主体厂房用地面积1158㎡,设计为五层,总建筑面积5790㎡,项目总投资约1632.9万元。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2

水头镇

赵阳村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3

水头镇

双莲村

63

13

50

0

经济相对薄弱村

4

水头镇

普美村

63

13

50

20

经济相对薄弱村

5

水头镇

青凤村

63

13

50

0

经济相对薄弱村

6

麻步镇

华联村

372.9

315

57.9

27.9

经济相对薄弱村

7

麻步镇

振兴村

63

13

50

20

经济相对薄弱村

8

麻步镇

下泛村

63

13

50

0

经济相对薄弱村

9

麻步镇

郑家内村才村村村

63

13

50

0

经济相对薄弱村

10

麻步镇

西岙村

63

13

50

0

经济相对薄弱村

11

麻步镇

兴民村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12

腾蛟镇

双龙村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13

昆阳镇

溪坑店村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14

顺溪镇

余山村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15

顺溪镇

南田村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16

顺溪镇

中柱村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17

凤卧镇

马头岗村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18

怀溪镇

金源村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19

怀溪镇

黄施岙村

63

13

50

20

经济相对薄弱村

20

怀溪镇

西垟亭村

63

13

50

50

经济相对薄弱村

21

青街乡

南网村

63

13

50

20

重点帮促村

合计

1632.9

575

1057.9

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