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龙舞(鳌江划大龙)、道教音乐(东岳观道教音乐)两个国家级项目2024年度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通过自评复查,形成了相关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 此内容的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单位: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非遗中心 电 话:0577-58111652 电子邮件:1725269788@qq.com 通讯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体育馆路142号体育场配套用房2楼212室
平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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