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给予平阳县生态共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腾蛟小流域、凤巢小流域)初步设计予以批复的函》(腾政〔2025〕15号)收悉。根据平发改投资〔2024〕223号及平水函〔2025〕6号文,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平阳县腾蛟镇,面积约102.1km2,涉及顺和村、龙腾社区、带溪社区、山边村、硐桥头村、龙岭村、赤岩山村及碧源村等村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括封育治理3054.98hm2(包括封育标识牌10块,流域宣传碑1块),经济林治理13.47hm2,护岸工程2710.24m,拦沙堰5座,村庄绿化美化6处。 村庄美化包括(1)山边村水生态园节点用地面积约5699m²,包括硬质铺装、防汛物资堆放场及绿化修复; (2)硐桥头村坡面美化节点用地面积约6711m²,包括硬质铺装、坡面绿化和节点绿化; (3)硐桥头村溪岸澜趣节点用地面积约864m²,优化原有步道,为公众游憩提供安全进入水域; (4)碧源村滨水节点用地面积约为1470m2,包括节点绿化提升面积约890m2,硬质铺装面积580m2; (5)碧源村绿化修复节点用地面积约为450m2,为亲水植物补植区域,长度约244m; (6)腾蛟工业园滨水漫步节点用地面积约2893m²,对原有单一的驳岸形式进行调整,创造沿河活动空间。 三、工程布置: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总体布局: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预防保护区、综合治理区和生态修复区分区布设防治措施,形成综合防治措施体系:“预防保护区”:在人类生产、生活活动较少的远山坡地,采取封育保护措施,设置封禁标牌,加强植被保护,减少人为活动的干扰破坏,保持土壤,涵养水源;“综合治理区”:在人为扰动频繁且水土流失严重的经济林地,采取经济林地治理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在村庄裸露空地采取村庄绿化美化、生产道路措施进行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生态修复区”:在护岸坍塌、冲刷或淤积严重的河道,采取护岸工程、拦沙堰工程等措施,有效恢复河道水生态。 四、项目建设方案:原则同意《初步设计》关于工程方案、建设管理方案等内容。 五、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设计:(一)消防设计以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为准;(二)环保设计已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为准;(三)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且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和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义务。 六、节能设计按国家发改委6号令执行。 七、其他:凡涉及资规、住建、水利、生态环境、供电、消防局、交警大队、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具体事宜请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按相关程序进行报批。 八、核定该项目总投资为23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281万元。 九、请建设单位严格按基本程序进行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严禁工程造价出现“三超”现象;设计单位应按核定的概算作限额设计,严禁超标设计。 十、据此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附件:总概算表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3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2408-330326-04-01-88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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