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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属镇各部门、企业: 《南雁镇出租房、合用场所、丙类工业企业排查上报及问责机制》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雁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南雁镇出租房、合用场所、丙类工业企业排查上报管理机制 第一条 工作目的 为规范出租房、合用场所、丙类工业企业排查上报机制,全面掌握底数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上级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秉着简单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机制。 第二条 各领域排查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出租房 1. 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面积、层数、房间数量等。 2. 出租情况:包括出租人数、租户信息等。 3. 房屋消防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二)合用场所 1. 场所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 2.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标准。 (三)丙类企业 1. 企业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所属行业、员工人数等。 2. 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安装喷淋、报警器、末端试水是否符合压力标准;是否存在三合一;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安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准等消防设施、器材。 第三条 排摸上报流程 (一)组织排查 由南雁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应消站、派出所、村两委、网格员等成立联合排查小组,按照区域划分进行全面排查。 (二)信息登记 各村网格员对两类场所、应急消防站工作人员对丙类企业排查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填写相应的底数排摸表格,相关场所有更新的,应及时收集登记汇总。 (三)数据整理与初审 1. 各排摸工作小组完成排摸后,及时将收集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填写相应的汇总表格。 2. 各村书记对本小组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无误后由网格员提交至应消站工作人员。 (四)集中审核与数据录入 1. 应消站工作人员对各排摸工作小组提交的数据进行集中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等。 2. 对于审核通过的数据,应消站工作人员进行整合上报。 (五)上报与存档 1. 经审核无误的底数数据,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节点,以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的形式进行上报。 2. 同时,将所有排摸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包括表格、照片、记录等)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档案,妥善保存,以备后续查阅和追溯。 (六)时间安排 即日起对所有出租房、合用场所、丙类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对排摸的数据进行整理、审核和录入,并对存在疑问或数据不准确的对象进行复查,补充和完善底数台账,然后建立长效机制,定期进行数据更新。每月初2号前上报上月排查整治情况及当月工作计划,每半年实现至少一次“全覆盖”。 第四条 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参与部门和人员要充分认识底数排摸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严格标准,确保数据质量。排摸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做到不遗漏、不重复、不虚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 注重保密,保护个人和企业信息。在排摸和数据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防止信息泄露。 4. 强化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排摸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第五条 督导机制 各村联村领导对当月检查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1.集中检查: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检查,由镇班子成员带队,对出租房、合用场所、丙类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配备、疏散通道畅通、电气线路安全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夜查夜巡:每日值班领导带队开展夜查夜巡,重点检查夜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如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用火用电情况,丙类企业的夜间值班情况等。及时发现和消除夜间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第六条 问责机制 (一)未按时完成排摸任务 对于未按时完成出租房、合用场所、丙类企业底数排摸任务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完成。 (二)排摸信息不准确 若发现排摸信息存在遗漏、错误或虚假等情况,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重新排摸和整改。 (三)未及时上报 对于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底数情况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隐瞒不报 对故意隐瞒出租房、合用场所、丙类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或问题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整改不力 对于在底数排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未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附则 1. 本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 本机制由镇政府负责解释和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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