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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6/2025-14629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5-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农发〔2024〕81号
其他信息

关于下达平阳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9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3〕2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31 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以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浙农政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会审,现将平阳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

做好项目监管工作,加强项目跟踪和指导,规范项目管理,确保村集体自筹资金及时到位,按项目实施计划推进。

二、督促各村级组织对项目建设及资金(包括村集体自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重大事项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三、督促各村级组织制订落实好具体措施,确保项目建成后能为村集体增加稳定的经营性收入。

附件:1.平阳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表

2.平阳县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

平阳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

平阳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项目计划表

项目名称:万全镇和平村来料加工点报团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实施村

建设内容

总投资

村自筹

央补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央补资金(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省补资金

备注

1

鳌江镇

方家村

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960㎡,计划总投资约2480万元,共建2栋5层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7700㎡,并对周边配套设施进行提升。

63

13

0

0

50


2

水头镇

双峰村

63

13

50

0

0

重点帮促村

3

萧江镇

硐垵村

63

13

0

0

50

重点帮促村

4

万全镇

和平村

1598

1048

0

250

0


5

万全镇

雅荷村

0

50

0

重点帮促村

6

万全镇

龙祥村

0

50

0


7

万全镇

湖岭村

0

50

0


8

万全镇

金宕村

0

50

0


9

万全镇

安阳村

0

50

50


10

万全镇

榆西村

63

13

0

0

50


11

万全镇

浃口村

63

13

0

0

50


12

万全镇

南山村

63

13

30

0

20


13

腾蛟镇

横嶂村

63

13

50

0

0

重点帮促村

14

海西镇

一沙村

63

13

50

0

0

重点帮促村

15

顺溪镇

朱垟村

63

13

50

0

0

重点帮促村

16

顺溪镇

白云村

63

13

50

0

0

重点帮促村

17

顺溪镇

富溪村

63

13

50

0

0


18

顺溪镇

吴垟村

63

13

50

0

0


19

凤卧镇

平凤村

63

13

50

0

0


20

怀溪镇

高堡村

63

13

50

0

0

重点帮促村

合计


2480

1230

480

500

270


附件2

平阳县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

实施村、社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总投资

村自筹

央补资金

省补资金

县补资金

备注

1

水头镇

新溪村

水头镇新溪村油茶仓库管理房

建设主体为钢架结构,5间2层仓库管理房,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63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村集体自筹13万元,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

63

13

0

50

0


2

腾蛟镇

金田股份社

腾蛟镇金田社区农产品展示中心

项目总用地面积1.086亩,建筑面积801.12㎡,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村集体自筹5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

100

50

0

50

0


合计




163

63

0

100

0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