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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18/2025-145243 主题分类 科技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县科技局
生成日期 2025-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科〔2024〕65号
其他信息

关于印发《平阳县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推动我县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动我县银行保险机构坚持需求导向、精准便利、优势互补、风险可控等原则,聚焦机制建设、产品创新、服务提升等方面,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力度,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积极助力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力争2024—2026年,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科创类贷款新增50亿元,科技保险实现“零”突破并逐年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覆盖面,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步降低,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和科技保险政策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科技创新动力

1.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对接我县企业设备更新及智能技改项目,加大技改贷款投放,支持传统产业加快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着重优化办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增强信贷资金与项目建设周期的匹配度。通过并购贷款等方式,支持我县传统产业科技型企业开展以提升技术水平、扩大协同效应或助力科技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并购交易。

2.围绕核心企业加大创新链产业链金融服务。聚焦我县“3+X”产业链发展,加强对智能装备、新材料、时尚智造等重点产业链融资培育,围绕核心科技企业构建上下游一体化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深化银担合作机制,开展“整链授信”等金融服务创新,通过应收账款、票据、订单融资等方式,支持上下游企业提升融资可得性、便利性,更好强链固链、实现协同创新发展。

3.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持。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对接我县“揭榜挂帅”“尖雁领航”重点研发项目、省市县科技项目,落实专人“一对一”保障机制,支持我县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围绕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积极推动“研发贷”等专项产品,探索拉长贷款期限,为科技创新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对科技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高可达5年。

4.加大科技创新风险缓释保障。积极推动首台(套)、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保险补偿机制。大力发展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先用后转项目保险、知识产权保险、人才创业险等产品。主动对接重点科技型企业和科技创新项目,通过共保、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扩保单等形式,为企业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

(二)充分发挥财政产业金融政策联动作用

5.积极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我县校(院)地成果转化联合办公室,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产业化应用和技术撮合等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完善知识产权内评估和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推动科技企业技术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我县对购买科技成果先用后转项目保险产品的企业按保费80%予以补助,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先用后转”保险的宣传推广力度。

6.提升科技金融数字增信能力。协同推进“数据得贷”改革,深化“科创指数”“税收信用指数”融资模式应用,充分利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渠道,进一步拓宽数据来源和维度,加强科技创新主体数据挖掘和需求分析。鼓励具备条件的机构围绕科技政策导向和风险偏好,加快推进融资服务、科技保险等“信息化、场景化”流程再造,以知识产权、人才能力、创新能力、成长潜力等为核心,建立更加科学、精准、标准化的评估模型。

(三)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7.支持科技大孵化集群建设。结合我县科创园区和入驻企业融资需求特点,构建完善全周期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科创产业集聚发展。围绕我县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目标规划,为我县大孵化器集群2.0版、新型实验室体系、新型研发机构体系构建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和保障。积极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与县域各孵化基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做好项目储备,推动我县大中型企业参与省级未来工厂、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中心等建设。

8.积极对接高能级科创平台。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深化与在平大学研究院、实验室等专业机构合作,积极对接省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深化共建科创基金、推动下游孵化企业发展等方面合作,通过建立合作联盟、联合路演等方式,加强优势互补,充分整合资源,助力产学研协同。

(四)持续优化科技人才创业创新环境

9.优化人才引育金融服务。围绕我县“人才新政30条”4.0版以及“本土人才提能行动”,深入研究高端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创业人才等服务需求,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推广力度,配套做好人才贷、人才创业险、财富管理等特色金融服务,加强“一对一”个性化金融服务,打造人才“引育用留”的金融“强磁场”。

10.打造一支精通科技金融的人才队伍。探索建立科技金融常态化培训机制,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专题培训。建立科技金融专职人员长期履职的有效机制,保障队伍整体稳定性,更好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战略执行落地。发挥金融队伍熟悉政策和面向市场的优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宣传解读惠企政策,提升财政、产业、科技、金融等政策的协同力度。

(五)务实深化科技金融营商环境

11.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架构机制。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在我县设立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专营支行、专柜等特色机构,加大产品开发、授信审批、利率定价、风险容忍等方面的倾斜支持。落实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相关要求,小微型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明确授信尽职免责相关规定,强化对科技创新企业“敢贷、愿贷、能贷”内生动力。

12.形成梯度培育金融促进机制。在落实现有科技金融优惠政策基础上,建立完善差异化授信机制,针对我县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在不同阶段的金融需求特点,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贷款期限等方面,实施“阶梯式”分层分类管理,激励更多企业专注研发创新,向更高层次发展迈进。

13.畅通科技金融信息互通渠道。推广金融顾问、共富金融专员、科技副总等帮企模式,落实效果评估机制,帮助企业融资融智。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托在平大学研究院、科技孵化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金融服务站等载体,充分发挥“服务站”“意见箱”“观察哨”等作用,推动科技金融产品政策直达企业,动态收集科技企业诉求关切,加大服务和解题力度。积极关注早期、初创期科技企业,拓展具有潜力的小微科创企业首贷户,努力提升科技型企业贷款“首贷率”和覆盖面,提升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

14.开展常态化走访对接宣传。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与科技、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持续完善授信“白名单”机制,通过“千名行长走万企”等活动载体,组织实地走访对接,主动了解、跟踪服务科技企业金融需求。对于主管部门推送的企业需求清单,要建立台账,落实专人跟进处理、限时办结答复。定期梳理发布金融产品手册,明确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办理方式等,畅通企业申办金融服务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筑牢安全防线,有效防控风险。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担起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科技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提升前瞻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防止过度授信、贷款资金违规挪用等问题。跟踪关注企业核心科技人才变动、知识产权有效性等情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苗头,加强针对性应对处理,为科技创新提供稳定安全的金融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协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牵头落实,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协调。金融监管支局要加强与财政、科技、经信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及重大科技项目等“清单式”共享,共建常态化科技型企业融资对接机制,形成发展科技金融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考核评价,推动责任落实。针对性做好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服务科技创新和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考核评价和政策激励,对贡献突出的机构予以通报表扬,为金融业持续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示范效应。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开展金融服务日、组织推进会、现场会等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实体。持续总结梳理我县科技金融良好实践、典型案例和落地成效,积极推送至相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