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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鳌江流域排水设施新建改造工程(平阳县水头镇2025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扩面工程)的批复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项目赋码:2503-330326-04-01-292897

平发改投资〔2025〕59号

项目业主:平阳县盈泽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国企

项目名称:鳌江流域排水设施新建改造工程(平阳县水头镇2025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扩面工程)

行业类别:市政

建设地址:平阳县水头镇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与内容:

(一)户内处理设施建设:新建De110mm管道4100米,De160管道4100米,φ200接户井465座,φ315清扫井410座,φ315清扫822座,φ450清扫井20座,玻璃钢化粪池共403座,隔油池2座,路面破除及修复3000平方米等。

(二) 公共管道系统建设:DN200mm重力管2307米,DN300mm重力管1171米,DN400mm重力管565米,φ315检查井104座,φ450检查井6座,φ700检查井58座,φ1000检查井16座,路面破除及修复3000平方米等。

(三)水头学区部分学校改造提升:φ700检查井65座,DN200mm重力管190米,DN300mm重力管1547.3米,DN400mm重力管108米,化粪池共11座,隔油池6座,路面破除及修复1500平方米等。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9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823.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经研究原则同意鳌江流域排水设施新建改造工程(平阳县水头镇2025年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扩面工程)建设。     

2025年4月1日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水头镇人民政府。

1. 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