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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检疫员: 为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染疫动物进入屠宰环节、流入市场,你们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了产地检疫工作。根据《平阳县动物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试行)》(平农发〔2021〕5号)产地检疫补助标准,经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纪要〔2024〕9号),现将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产地检疫补贴250072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 该资金在年初预算——动物防检疫及无害化处理专项列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为“30226劳务费”。 附件: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份产地检疫员补贴发放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 2023年10月-2024年9月份产地检疫员补贴发放表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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