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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防汛防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中心依据县防汛防台工作会议精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防台抢险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7】2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设立防汛防台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赋 副组长:陈 磊 顾海霞 方如统 白可可 杨德杰 组 员:林莉莉 陈正义 陶开贤 林 剑 温 杰 王银环 曾 宇 2、领导小组下设抢险组和保障组 保障组设在办公室,抢险组设在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保障组由顾海霞同志牵头组织。抢险组由杨德杰同志牵头组织。 二、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协调,各组负责人各司其职,组织、布置和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各科室具体职责:办公室负责有关防汛防台的文件接收、信息动态掌握及各项应急工作的汇总、上报等;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管理科配合,负责大院内外属于中心管理的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和防汛防台的物资配备,并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车辆调度,确保用车安全;县机关餐饮服务中心负责安排机关大院工作人员伙食,保证饮食安全。 三、应急预案 1、出现台风和汛期预警,保障组建立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通讯、广播、上级部门的电话和传真,并将有关信息报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和抢险组负责人,做好值班记录; 2、抢险组按照分管目标,通知县府大院有关单位关注政府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 3、出现台风和汛期警报,抢险组在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授权下即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 4、抢险组分管领导必须亲临或授权组内人员组织、布置、指导和督促各有关单位进行防汛防台工作,及时向中心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报告落实情况; 5、保障组确定值班人员,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与上级单位联系,接收到的信息第一时间报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及成员,并做好值班记录,保障组在值班期间要确保与上级单位和各有关单位的通信畅通; 6、出现险情或灾难时,各组应建立半小时通报制度,及时了解各有关单位的防范情况和防范动态,报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与有关抢险部门联系,请求援助。 7、防台防汛警报解除,保障组应对情况进行书面报告,经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防汛防台联系方式 1、办公室值班电话:63721487传真63715634 联系人电话: 陈正义 660479 2、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王银环 677503 3、县公房管理与安全保障中心: 联系人电话:林剑 674875 4、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陶开贤 634232 5、县机关餐饮服务中心: 联系人电话:曾宇 66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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