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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5〕32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平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平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枚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序开展我县防减救灾委日常工作,稳步提升全县本质安全水平,县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启用“平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平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2枚印章。 附件:1.平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章印模 2.平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印模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平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章印模 附件2 平阳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印模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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