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索引号 001008003008060/2025-146889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4-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防台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早研究、早分析、早部署、早落实,切实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各项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建立健全防汛防台处置的长效机制,依靠科学手段,把台风等自然损失降到最小。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浙江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温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温州市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温州市水上防台预案》《平阳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防汛抗旱相关法律法规。

三、组织领导

(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南麂列岛国家海洋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南麂保护区)防汛防台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指导南麂保护区防汛防台安保工作落到实处,并按上级要求协助做好南麂保护区游客的撤离和安置工作,成立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钱  况

副组长:白荣准  毛显助  钱仁伟(分管)  黄大克

成  员:黄建广  叶茂碧  白洪亮  黄喜旦  金  涛

周向东

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监督、指导南麂保护区防汛防台工作。

2.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的防汛防台应急响应等级,督促南麂保护区管理局各处室、支队按照相应的预案展开工作,检查相关工作的落实。

3.按上级指示协助南麂镇做好南麂保护区游客的撤离和安置工作,积极参与水上应急抢险救助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钱仁伟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海监支队(研究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局防汛防台日常工作,加强与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县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并及时传达至相关工作组;

(2)负责组织局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及总结报告;

(3)负责统筹安排局防汛防台值班工作;

(4)督促局各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

(5)增强防汛防台防灾避险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防汛防台防灾减灾意识;

(6)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白荣准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海监支队(研究室)

(1)按照局防汛防台工作要求,及时做好防汛防台抢险物资的购置、储备和设备维护、抢修、更新工作;

(2)负责保障局防汛防台值班和应急人员的各项后勤工作;

(3)对局防汛防台工作的准备和执行情况进行巡查督察;

(4)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处置组

组  长:钱仁伟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海监支队(研究室)

主要职责:

综合处:负责综合调处各处室各项工作,给予保障。

规划保护处:负责局实施的建设项目施工人员撤离、安置工作。

海域管理处:负责鳌江海监支队停靠码头、陆岛监控室等管护站点人员值班及设施设备加固工作。

海监支队:负责南麂管护站点防汛防台准备工作,做好局执法船只、科研设备等重要设施设备回港避风和加固或拆除工作;负责核心区、缓冲区内各岛屿巡逻工作,确保没有因未经允许进入核心区、缓冲区岛屿的人员滞留;协助南麂镇人民政府做好海上渔船返港和渔船上人员撤离、渔排上所有人员撤离及渔排加固、渔船锚固等工作。

研究室:负责平屿岛等岛屿科研人员的撤离、安置工作及科研设备拆除、加固工作。

四、事件分级与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规定,水上防台实行四级预警机制,即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

(一)Ⅳ级响应

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Ⅳ级预警

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2.综合协调组及时将台风消息通报相关工作组,并通知值班人员准备进岗到位,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加强与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县气象部门、县水上防台分指办公室联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及时收发和报送信息。

3.后勤保障组及时做好防汛防台物资布置、检查和落实等工作。

4.应急处置组进入待命状态,及时加固南麂管护站点、监控设施、海上浮标等有关设施和物品。同时,协助南麂镇人民政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综合协调组要24小时保持录陆岛通讯的畅通,及时掌握南麂保护区防汛防台消息。

(二)Ⅲ级响应

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

在实施Ⅳ级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入Ⅲ预警响应。

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要求进入指挥岗位,加强24小时值班,根据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收集、报送防汛防台信息。

2.综合协调组及时掌握保护区内贯彻落实防汛防台部署情况,尤其是游客撤离、安置,渔船回港避风、渔船上人员撤离、渔排上人员撤离以及人员转移情况,并及时报告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3.后勤保障组备齐到位全部抗灾救灾物资,并对各重点防汛防台区域内的各项防汛防台措施进行检查和落实。

3.应急处置组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及时开展核心区、缓冲区内各岛屿巡逻工作,确保没有因未经允许进入核心区、缓冲区岛屿的人员滞留,并对在建工程施工人员开展撤离、安置工作。

(三)Ⅱ级响应

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

在启动IV、III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启动II级预警响应。

应急响应行动:

1.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驻县水上防台分指挥部,指挥县水上防台工作,副组长进入局防汛防台工作指挥岗位。

3.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防汛防台紧急会议,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对防汛防台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4.综合协调组发出通知,提出防汛防台工作要求。

5.应急处置组组织执法艇进锚地或上排防台,协助南麂镇人民政府做好海上渔船返港和渔船上人员撤离、渔排上所有人员撤离及渔排加固、渔船锚固等工作。

(四)Ⅰ级响应

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发布Ⅰ级预警

应急响应行动:

局各处室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全体人员进岗到位,全力投入防汛防台工作。

(五)响应级别调整或解除

根据省、县气象部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和县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调整台风响应级别或解除台风警报的信息和指示,由局防汛防台工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调整或解除。

五、灾后处置

1.根据受灾情况,局防汛防台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抗灾救灾善后具体事宜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

2.协助南麂镇人民政府落实灾后补救措施,促进生产生活尽快恢复。

六、应急保障

资金与物资保障:后勤保障组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与物资,用于台风应急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

七、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