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001008003008067/2025-147595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5-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四期
食品“你点我检”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等10类“你点我检”食品9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90批次、不合格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农药残留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平阳县帆贺水果店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平阳县星益众超市销售的老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遇水产生的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龙眼中二氧化硫的最大允许限为0.05g/kg。龙眼中二氧化硫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改善产品色泽、延长存储时间而超限量使用。

毒死蜱:毒死蜱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老姜中毒死蜱的最大允许限为0.02mg/kg。老姜中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

三、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你点我检”合格名单20250430.xlsx

附件2:“你点我检”不合格名单20250430.xlsx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