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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34 号)文件精神,经审核,2025年2月,我县企业职业技能培训(34人)补贴79816元。资金从年初预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经费(浙财社〔2023〕145号)中列支,功能分类科目:2080702-职业培训补贴,部门经济分类科目是“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附件)。资金经“一键达”系统审批后拨付,国库授权支付。 以上款项拨款;户名:代理支付款项-人社局补助,账号:85903001262242002337,开户银行:平阳农商行昆阳支行营业部。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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