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两个健康”创建服务中心
(一)承担指导、组织和协调“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的相关服务工作。
(二)定期梳理汇总提交县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的相关议题。
(三)制定、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协助开展考核督查等工作。
(四)完成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