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小丹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各基层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平阳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平委办〔2019〕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龚小丹同志任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原任职级同时免去。
中共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