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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水保[2019]3号)要求,平阳昌茂建设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现场对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站前区B-5-1地块建设项目(平水许[2022]47号)的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并将验收成果于2025年4月16日到2025年5月20日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25年5月28日,向平阳县水利局提出报备申请并上报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资料。 联系人:倪礼亨,联系电话:0577-58109683,通信地址:平阳县水利局兴工北路1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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