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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设鳌江流域排水设施新建改造工程(海西镇海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的批复


平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表

项目赋码:2501-330326-04-01-285569

平发改投资〔2025〕79号

项目业主:平阳县盈泽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国企

项目名称:鳌江流域排水设施新建改造工程(海西镇海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行业类别:市政

建设地址:平阳县海西镇海湾村

建设性质:改造

建设规模与内容:

(一)户内处理设施建设:新建De110mm管道5430米,Del60管道8145米,φ315接户井579座,φ260清扫口井274座,φ315清扫井269座,玻璃钢化粪池共216座(其中有效容积1.0m³的159座,1.5m³的57座),道路开挖修复2000m2。

(二)公共管道系统建设:新建DN200mm管道5498米(其中PVC-UH管4498米,PVC管1000米),新建De75管道1

000米,φ450井135座,φ700井74座,φ700多功能井14座,消能井2座。道路开挖修复2800m²,管道包方DN200100米。

(三)集中处理终端建设:提升改造1座农污终端,规模分别为70td,采用A2O工艺,出水需达到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21)中一级标准。利用原有2座农污终端,新建3座一体化泵站。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9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81.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投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经研究原则同意鳌江流域排水设施新建改造工程(海西镇海湾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设。

2025年4月22日                                                                

抄 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统计局,县审计局,海西镇人民政府。

1.本表式适用于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

2.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