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平民〔 2025〕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平委发〔2016〕24号)和《平阳县推行节地生态葬法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17〕236号)等殡改文件精神,经过现场抽查和查阅台账,2025年应补各乡镇私坟生态化改造补助资金79.56万元。 该款项在殡葬改革专项经费(县级预算)中列支35.46万元,在温财社〔2024〕13号文件中列支44.1万元。功能科目为“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部门经济科目为“302990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请注意查收,专款专用。 附件:平阳县各乡镇2025年殡改专项经费补助明细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