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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


单位名称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法定代表人黄德钦
住所  平阳县昆阳镇昆鳌路287号
开办资金(万元)427.00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469.71期末数(万元)469.71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供培训管理服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校(园)长培训,学科教育教学业务管理,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改实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326470740011F举办单位平阳县教育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在平阳县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本年度认真执行本单位章程,依法履行本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并发挥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主要开展以下五项工作:1.基于教师发展,实施培训新样态“1·3·5”行动;2.聚焦科研创新,推进“科研创新与教育共富”行动;3.关注课堂变革,推行“三阶四环”团体赛研行动;4.基于项目学评,开展“数字化教研”行动;5.聚焦“三新双减”,“推进第三轮课程改革”行动;6.关注成果培育,推进“项目化学习”成果专项行动;(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社会效益2024年获浙江省与温州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入选浙江省“数字化教研”试验区,《以学研工坊为引擎,驱动城乡教研一体化发展》入选浙江省2024年市县(市、区)教研工作亮点,同时获浙江省2024师干训工作创新奖和浙江省2024师干训工作先进集体,《四位一体:构建项目化学习教研新生态》项目成果在市第四届优秀教科研成果博览会展出获高度评价。2024年立项市级课题38项,省级课题8项,县级课题182项,总计353项。市课题评审获奖率64.44%,获市级基础教育成果奖4项,省级三等奖1项。(二)经济效益全年完成163个培训项目,覆盖23513人次教师,依托135个省市县名师工作室和51个市县工作站,强化名师效应,举办系列活动,承办2场6门学科浙江省“百人千场”名师送教活动,促进教师成长。在教共体工作中,开展师徒结对229组,活动1195次。先后共培育“数据驱动教育教学改进”市级示范学校11所,县级示范学校12所,获第九届全国数据驱动教育改进优秀试验区,在全国数据驱动案例评比,浙江28篇获奖,温州占10篇,平阳占3篇,撰写的案例《示范先行:数据驱动学校教学管理改进行动策划》获市中小学“双减”优秀实践案例,相关课题获市二等奖,在市学习品质监测结果运用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奖8篇。推出近200节数字化课堂,承办全市精准教学会议,成为温州市数字教研试点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双减”与教研帮扶:部分学校领导层对战略支持理解不足,影响“双减”工作的深入实施。(二)项目化学习推广:种子教师基数大,指导资源匮乏,导致高质量案例较少。(三)科研创新与推广:省部级科研成果有待培育与推广、应用。
四、下一步打算(一)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品牌党建创建(二)优化教学常规,推动课堂教学变革(三)坚持教研支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四)积极科研创新,增量提质教育共富(五)推进师训行动,打造教师成长营地(六)借力科技赋能,提升数字化教研力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1.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绩效评估优秀单位;2.浙江省数字化教研试验区;3.浙江省2024年师干训工作先进集体;4.浙江省2024年师干训工作创新单位.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