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平阳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周功浪 |
住所 | 平阳县海西镇新业路科技企业孵化器5号楼西边三楼302室 |
开办资金(万元) | 5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 | 期末数(万元) | 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孵化器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协助指导众创空间建设工作;协助组织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协助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协助管理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完成平阳县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326MB1360841L | 举办单位 | 平阳县科学技术局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根据省、市、县大孵化器建设政策精神,2024年全年大力推进大孵化器集群建设。着重推行县乡两级政府联合龙头企业打造示范孵化基地创新模式,按照“政府牵头建设、龙头企业配套支撑、专业机构运营”的建设思路,推进平阳时尚智造示范孵化基地建设;整合主管部门、重点工业乡镇、上市龙头企业、专业运营机构等多方资源,全力打造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产业创新高地;注重孵化基地提质增效,厚植孵化育成增值服务,强化“专业孵化+天使投资+创业导师”孵化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各孵化基地与金融服务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孵化基地入驻企业提供金融贷款授信、政策性担保服务支持;出台《平阳县大孵化器集群运行与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平阳县大孵化器集群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激发创新创业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深入排摸空间,统筹推进全县大孵化器集群建设。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和发动各个乡镇、经开区等途径开展孵化空间的排摸工作,共排摸出万全镇中隆科创园等孵化基地9个,合计排摸孵化空间面积达39.6万平方米。并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统筹指导孵化基地上报市级新增孵化空间评定、新增孵化企业和新增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等工作。截至11月底为止,我县已成功通过市级新增孵化空间评定2个,面积9.98万平方米,完成率124.75%,全市排名第3;新增孵化企业168家,完成率112%,全市排名第5;新增创新创业人才2008人,完成率167.34%,全市排名第5。获得2024年温州市大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73万元。平阳时尚智造科技企业孵化器已经通过了温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评定,新增省级众创空间2家(平阳青创空间、瑞鸟创客众创空间),新增市级众创空间1家(平阳直播创客联盟)。(二)坚持资源集聚,建立健全大孵化器集群增值服务体系。今年以来,积极为孵化载体引入科技中介、投融资服务等机构,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引导温州万企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平阳县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一批机构在孵化基地里挂牌和设点。4月11日,在平阳时尚智造示范孵化基地成功举办了2024年第一期平阳科技型企业投融资项目路演对接会,共有温州宏肯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京驰机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项目参加了本次投融资路演。通过路演活动为孵化器优质企业与金融资本搭建了有效对接平台,促进了投融资领域内的沟通和交流,加强投资者与创业者之间的联系。5月28日下午,得耐特(浙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法国CARNATION公司、商丘山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中外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我县时尚智造示范孵化基地举行,三家公司强强联手,通过Carnation和得耐特的技术和资源进行结合,引入外资150万美元,在时尚智造示范孵化基地打造行业标杆全智能流水线车间。11月21日,科技局联合县高才会、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浙江股权服务集团平阳基地、县各大银行机构对大孵化器进行金融调研服务,当天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会,现场详尽了解了企业融资需求,推介了金融与资本方面相关知识与产品,取得了良好的服务对接。(三)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的培育孵化生态。为系统构建更有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体系,我县在《平阳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孵化集群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平阳县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行与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基础上,今年又制订出台了《平阳县大孵化器集群运行与管理办法》,增加了对政府性科技企业加速器、科创园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创园等企业(项目)入驻对象和条件、入驻审批程序、毕业条件、扶持政策等内容,为下一步运营和管理好政府性科技加速器和科创园提供政策依据。起草了《关于支持民企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已开展了2轮的部门征求意见。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孵化空间总量仍然不足。一是全生命周期的孵化链条仍不完整。“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创园”构成了全生命周期的孵化链条,我县目前还缺少国有科技加速器、科创园等孵化载体,用于承接孵化器毕业和优质科技招商项目落地。二是大孵化集群建设全县“一盘棋”局面还未形成。自2022年全市开展大孵化集群建设以来,我县累计经市里评定的新增孵化空间达28万平方米,但仍有部分乡镇还暂未实现“0”的突破。三是龙头企业投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科创园意愿不强,有待乡镇、部门进一步协同推动。(二)孵化基地专业化建设水平还不够高。一是专业化运营团体建设水平较低。当前运营机构人员服务能力有限,与外部资源对接能力不足,且流动性大,缺乏稳定性。二是孵化基地运营成效不明显。各孵化基地距离市里新增孵化空间评定标准,与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认定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三是孵化基地经营缺少盈利渠道。孵化基地主要收入来源为房租、物业费等初级收入,难以为创业孵化基地带来其它收益。(三)此外,孵化育成增值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高层次人才团队等硬科技项目落地难、创新创业环境优化等问题仍然存在。 |
四、下一步打算 | 以“强城行动”为指引,围绕平阳智造科创走廊,按照“强政策、补短板、聚资源、抓示范、促转化”总体工作思路,整体统筹推进大孵化器2.0建设,高效能发挥科技招商作用。做好强化政策引领,多元化建设大孵化器集群;补齐孵化短板,加快推进国有加速器建设;集聚创新资源,加强硬科技项目孵化培育;注重提质增效,做好示范孵化园区建设;承接技术转移,推动优质科技成果转化等五大方面工作,力争2025年新增孵化空间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孵化企业150家以上,新增培育市级及以上孵化载体2家以上。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01月11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换领。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