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平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周锡玉 |
住所 | 平阳县昆阳镇平阳大厦14楼003室 |
开办资金(万元) | 5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年初数(万元) | 5 | 期末数(万元) | 5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指导组织开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教育培训工作,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发现培养青少年优秀人才,组建青少年课外实践团队,展示青少年校外教育实践成果,组织开展国内外青少年文化交流,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氛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326MB1G049480 | 举办单位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平阳县委员会 |
开展业务情况 |
一、基本情况 | 2024年,在共青团平阳县委的领导下,平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为我青少年健康成长成才贡献力量。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着力打造好“流动少年宫”。积极争取市级青少年宫和文明办、教育局、科协等相关单位支持,把健康巴士进校园、12355心灵花园、七彩课堂、“心理健康阳光护航”大手拉小手等活动载体融入流动少年宫,年度来累计开展流动少年宫活动10余场次,覆盖1200余人。(二)着力打造好少先队队长学校品牌。依托平阳县少先队队长学校,精心配置师资力量,开设少先队队课、礼仪、艺术、科学知识等多门课程,择优录取少先队干部,入学接受全方面的素质提升教育。(三)着力打造好红色文化品牌。充分利用“红旅”场馆优势,依靠全县共青团组织、少先队组织,深入开展“红色”教育。发挥省一大会址、闽浙边抗日救亡干部学校、浙南挺进师纪念园等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在清明、“五四”、“七一”“十一”等节日,组织团员、青少年学生开展主题团日、队日活动,让他们学红色经典、游红色景区、访革命前辈、听革命故事,接受革命教育。(四)着力打造好“家门口青少年宫”。以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为契机,联合组织部实施“共享社·幸福里”建设“青年共创”计划,推动党群服务阵地和配套设施共建共用,打造“家门口青少年宫”9个。在“家门口青少年宫”举办暑期夏令营,优先面向困境青少年、留守儿童、新居民子女招生,解决家长看护难题,目前已开设暑期兴趣课程17期、夏令营8期,惠及青少年3500余人次。动员各领域校外辅导员、各专业青年志愿者开发特色课程,针对青少年兴趣特点开发科学实验、创意编程、户外探索、国防军事等创新课程20门,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产业特色,开发非遗体验、生态保护实践等课程10门,针对青少年安全教育需求,开发法制教育、消防演练、防溺水教育等自护实践类课程25门,全方位满足青少年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促进全面发展。(五)着力服务困难青少年。开展好“圆梦微心愿”“小鹿灯计划”“暖冬行动”“营养牛奶”行动,以服务困境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标,依托“亲青筹”平台,帮助贫困学子成长成才。一年来累计服务青少年410余人,金额20余万元。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青少年活动中心实体阵地未投入使用,青少年活动中心队伍未完善,依托家门口青少年宫,青少年公益培训规模、覆盖面受限。 |
四、下一步打算 | (一)我们将进一步抓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全力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力争尽快投入使用。同时,结合家门口的青少年宫建设,推动青少年活动中心队伍建设。(二)加强内部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安排青少年活动中心课程活动,充分发挥新建的青少年活动中心阵地作用。(三)大力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民间公益力量,继续发挥好现有校外教育基地的作用,并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进一步丰富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