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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21/2025-148212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5-06-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拨付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款项的通知

平民〔2025〕1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持续深化全省婚俗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民事〔2022〕119号)和新《婚姻登记条例》,平阳民政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婚姻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婚姻家庭暖心服务“金名片”,推进婚俗改革工作。现根据各合同约定,拨付以下款项:

一、为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满足群众需求,向第三方购买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项目,在县婚姻登记处,实行坐班制形式,为群众提供免费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现按合同约定,需拨付2024年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尾款20000元和2025年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首付款60000元。

二、为倡导倡导喜事新办、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尚,深化婚姻家庭服务,开展““情满山海·缘定平阳”和“赋能女性成长·护航家庭幸福”婚姻主题活动。现按合同约定,需拨付活动费用57793元和4878元。

本次共拨付资金142671元,资金从年初预算“婚姻登记处经费”项目中列支(浙财社〔2023〕135号),款列“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部门经济科目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等款项拨付分配表》112附件.docx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