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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拨2025年度平阳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科室:

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通知》(平政办〔2017〕126号)文件及平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91号精神,2025年平阳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为4576人(其中独女户1110人,每人1800元,计199.80万元;独子、二女户3466人,每人960元,计332.736万元;合计532.536万元。

该经费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中列支111.536万元,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浙财社〔2024〕112号)中列支126万元,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浙财社〔2023〕156号)中列支295万元。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为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部门经济分类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规财科资金分配)

该项补助资金将通过“一键达”系统,直接支付到第三方账户(到人到户)。

附件:2025年度平阳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汇总表(附件不公开)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