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年度预算项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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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2025〕127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水库移民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民移 [2020]112号)《浙江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办法》(浙移资〔2015〕39号)的有关规定。大中型水库移民直补人口核减下来的直补结余资金需用于项目扶持。2025年直补资金总预算779.22万元,实际发放直补资金676.68万元,剩余直补资金102.54万元应用于项目安排。《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民政社会事务及福利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社〔2025〕27号)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中支出5万元,合计107.54万元。现经研究,安排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3个,总投资174.2509万元,需投入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7.54万元(详见附件),从“年初预算-移民直补资金(县财政配套)”专项中支出102.54万元,从(浙财社〔2025〕27号)支出5万元。 请你镇加强移民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平阳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年度预算项目汇总表 2.平阳县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年度预算项目计划表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