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志委员: 您在县十六届政协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治理 打造安全放心消费高地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委员提案表示肯定。您的建议对下一步我们做好预付式消费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启发和帮助作用,特别是加强预付式消费治理的五个举措,对我局开展工作有很强的借鉴和指导意义。预付卡消费纠纷在全国范围内都是投诉焦点、难点问题,由于发行预付卡在解决企业前期融资困难的同时,还可以固定消费群体,导致商家争先效仿、大量发卡。由此带来的便是消费纠纷频发,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预付卡管理工作难度较大。 一、目前存在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随着预付卡消费的快速发展,法律规范的相对滞后,预付卡消费监管分属商务、市监、文广旅体、教育、公安等部门,目前,在预付卡消费领域,只有商务部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商业预付卡的发卡单位的资质要求、备案、发行、资金管理、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根据其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其管理范围内,但个体工商户和三大行业之外的发卡企业却不在该办法的管理范围,除以上三大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还没有备案的要求。 (二)经营者诚信缺失。从实际情况看,发售预付卡的经营者诚信缺失是导致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当消费者选择预付卡消费后,消费款预先支付,资金到经营者手中后,消费者就丧失了在消费过程中的主动权和选择权,能否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是否保证,都全凭经营者道德和良心。当失信的成本小于失信而获得的利益时,有的经营者转向利益选择失信,采取违法手段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企业备案不主动。商贸企业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时应按照规模分别向省、市、县商务部门备案,部分商贸企业为防止泄露商业信息、规避行政监管向商务部门备案的主动性不强。 二、目前工作情况 (一)加强备案管理,做好源头监管 县商务局负责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对应备案未备案的发卡企业,做好登记工作,责令限期改正。对已备案的发卡企业重点做好“限额发卡”、“实名购卡”等制度落实情况监管。通过制作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经营者告知书》,推进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的前端告知、市场经营主体年审的中期告知和经营主体监管走访的当面告知,力求做到经营主体告知全覆盖。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发卡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备案。 (二)聚焦示范引领,加强宣传引导 县市监局已在昆阳城东百悦、鳌江万达银泰、水头财富广场等重点商圈建立放心消费商圈,设立维权站点,并将符合标准的商家创建为放心消费单位。持续提升放心消费商圈品质,通过在接待处显目位置增设维权站引导牌,配齐调解室、接待室设施设备,建立调解队伍,完善工作制度、工作台账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商圈内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积极引导预付式消费商户开展消费纠纷自主和解,和解不成功再由维权站调解,从源头化解纠纷,实现消费投诉不出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食安平阳”公众号,发布预付消费警示案例和“避坑指南”,提醒消费者选择备案商家、签订规范合同、保留消费凭证。同时联合消保委在“3·15”等重要节点举办预付消费普法活动,制作宣传手册进社区、商圈、校园,提升群众理性消费意识。 (三)强化部门协同,严格监管执法 针对预付式消费引发的问题,各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商家实施监管,强化信用监管,严格落实加强年报公示、涉企信息归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举措,对跑路、无法联系的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核实,若核实该主体已查无下落,后续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发挥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的约束手段,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违法成本。对轻微违法早发现、早警示、早曝光,对存在问题较多、投诉居高不下、影响较大的市场主体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抽查,督促整改,保持对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三、下一步推进预付式消费管理的主要举措 我局将严格落实提案建议,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监管难点,协同各部门加快推进预付式消费治理体系建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打造平阳安全放心消费高地提供坚实保障。现结合我县预付式消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协同联动,提升监管合力 由县商务局牵头预付式消费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综合监管部门共同参与,分行业做好日常风险排摸、问题收集分析、纠纷处理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商务、市场监管、公安、教育、文广旅体等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风险、共享信息、联合执法。由多部门联合出台《平阳县预付式消费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细化行业分类监管标准,重点针对教育培训、美容健身等高风险领域,明确部门联动流程和应急处置机制。 (二)借用监管平台,加强放心消费建设 借用信息化智能管理平台,探索预付式消费监管服务第三方监管平台建设,学习周边地区预付卡消费管理的成功经验,统筹市监、金融等部门,协同银行、保险等机构共同参与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监管,防范机构“卷款跑路”风险。建立经营者同消费者相互制约、良性互动的机制,来推动预付式消费的健康发展。 (三)创新治理模式,提升信用约束效能 加强信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和商家使用预付式消费规范合同,明确服务内容、退款规则、违约责任,规避不公平格式条款,减少纠纷隐患。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信用差的商家纳入“预付消费黑名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各类犯罪活动。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做好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预警和提示工作,通过“315”活动等时机宣传和解读有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理性消费的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适度购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损害的发生。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有针对性地发布消费提示,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理念,积极宣传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措和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商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肖方雷,联系电话:63702016,135*****7177。 平阳县商务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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