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炳斌代表: 你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县发改委对平阳县青街畲族乡至苍南县莒溪镇乡村共同富裕示范路给予立项的建议》(人大建议028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平阳县青街畲族乡至苍南县莒溪镇乡村共同富裕示范路的建设是对调出“山区26县”的平阳县大南雁片区发展的有利支持,能促进环南雁荡山融合区文旅发展,能提升我县大南雁片区乡镇路网体系辐射能力,能实现我县大南雁片区产业发展,能推进我县大南雁片区少数民族共同富裕。因此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且迫切。 经与会办部门对接,针对代表提出的4个问题,做出以下解答: 1.项目红线范围涉及平阳县、苍南县,立项审批权限在市发改委,走完一个立项审批时间跨度较长。我局建议可将项目按各自的县域在地方报批,两个编制单位做好沟通交流,并在接口部分做好对接,保证项目的流畅性,亦可节约项目立项报批的时间。 2.目前交通部门已准备将该项目列入“十五五”规划中,并已确定了路线走向、投资金额、公路等级等主要经济指标,根据技术规范、地形地质条件、城镇体系规划以及苍南县莒溪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至交通局审查,并同步开展项目前期报批工作。 3.该项目工程选址落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要提前做好西部山区道路的专项规划。项目选址时,充分考虑耕地保护要求,避开永久基本农田、优质耕地(尤其是水田)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并与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衔接,合理确定空间布局,为后续项目建设留足用地规划空间。项目如确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可通过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以及省级以上重大单独选址项目、符合浙江省山区26县民生工程扶持三年计划和市级重大项目用地清单制度的方式争取用地指标,具体事宜可与县资规局对接。 4.根据专项债的申报标准,有经济营收的项目可申请专项债,业主单位可主动排摸名下的项目情况,积极组建专项债项目,我局将积极配合业主单位做好专项债的申报工作 最后,感谢你对平阳发改审批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白茹;0577-63735022,13806617267)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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