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丽丽同志职级任免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镇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平阳县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平委办〔2019〕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
林丽丽同志任顺溪镇四级主任科员。
顺溪镇党委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