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蓬图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环平组〔2025〕20号
各科室、基层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肖蓬图同志任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七队队长,免去其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八队队长职务;
白荣守同志任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八队队长,免去其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机动队队长、三队副队长(挂职)职务;
免去应孔洲同志的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七队队长职务。
中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党组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