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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8052/2025-149761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平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生成日期 2025-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平残联〔2025〕13号
其他信息

关于开展2025年(办理年度)平阳县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残联: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平残联[2021]15号)要求,扎实做好2025年平阳县残疾人“种养加”基地补贴、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种养加”基地补贴

1、补贴对象

平阳县内经注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的残疾人“种养加”基地。

2、补贴标准

每安置1名残疾人就业(有工资发放记录,上年度日均劳动报酬在100元以上且全年用工不少于80天),给予基地每人每年不高于5000元补贴。

二、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

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从事个体就业和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并于2024年度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残疾人。

(二)补贴标准

低保和低保边缘持证残疾人按我县灵活就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30%给予补贴,其他持证残疾人按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三、请各乡镇残联通知到位,认真审核《平阳县级残疾人“种养加”基地申请表》、《平阳县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养老保险)名单公示》、《平阳县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汇总表》等表格,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汇总表报送县残联就业所(联系人:周 麒,电话:63151125〈635518〉QQ邮箱:505453046@qq.com)。

附件:1、平阳县级残疾人“种养加”基地申请表

2、平阳县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

3、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养老保险)名单公示

4、平阳县残疾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汇总表

5、平阳县级残疾人“种养加”基地安置残疾人名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