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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拟出让无居民海岛进行出让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15日起)。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电话:0577-58118907) 特此公示。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5日 用岛位置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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