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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2026〕48号 关于同意平阳县鳌江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阳县中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平阳县鳌江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平中控〔2025〕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阳县鳌江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项目的建设为重点打造规模化、现代化、智能化的转运综合体,整合提升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和其他固废收运体系,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平阳县环卫服务水平和质量。因此本项目建设必要性充分且迫切。 二、项目地址:平阳县鳌江镇G104国道北侧,徐家站路西侧。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生活垃圾(其他垃圾)400t/d,大件垃圾及园林垃圾5t/d,再生资源(可回收物)100t/d。总面积约12亩,总建筑面积824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1242平方米;包括转运车间、综合楼、岗亭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144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0881.6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安排资金。 五、招标投标: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六、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方案设计,落实各项建设条件;项目开工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环评、水保方案、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实施中,职业卫生和节水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 七、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并委托符合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2026年4月8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县水务公司,鳌江镇人民政府。 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印发 项目代码:2506-330326-04-01-169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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