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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33032647074563XE/2026-101052886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生成日期 2026-04-09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机构概况

机构全称 平阳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负责人 周丽君
机构地址 平阳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 0577-63721487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
机构职能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机关事务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推进全县机关事务体制改革,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管理、服务、保障等业务工作。

(三)负责县委、县政府委托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相关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所委托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收缴,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县有关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拟订全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管理、调剂、维修、处置等服务工作。管理县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和维修计划。负责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等基本建设项目。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分工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参与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七)负责县级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制定和实施全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指导县教育、科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八)负责列入管理范围内办公区域的规划、管理等工作,负责列入管理范围内办公区域有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地址:平阳大厦六楼;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8:00);联系电话:0577-63721487;传真号码:0577-63715634;邮政编码:325400;机构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83/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