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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3260025353673/2026-101056698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生成日期 2026-05-18

关于李文广等同志挂职的通知

温环平组〔2026〕24号

       各科室、基层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文广同志任办公室(法制科)主任,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职务;

胡  俊同志任县低碳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低碳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  晓同志任法制科副科长;

缪露露同志任审批科副科长;

张明克同志任大气土壤科副科长;

白林霞同志任县生态环境宣教信息中心副主任;

杨  文同志任县低碳发展中心副主任;

蔡传伦同志任团委书记;

免去林珺同志的办公室(法制科)主任职务;

免去徐志立同志的法制工作负责人职务。

胡俊、陈晓、缪露露、张明克、白林霞、杨文等6位同志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党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