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和《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现将温州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平阳新河南路店(P33032601465)的医保服务协议终止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名称
机构编码
地址
原因
1
温州康佰家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平阳新河南路店
P33032601465
平阳县鳌江镇新河南路40-1、42、42-1号
因店面到期主动申请解除医保协议
平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