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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民办义务段学校、民办幼儿园、成人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教育厅等 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我县于2026年4—6月组织开展2025年度民办义务段学校、民办幼儿园、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工作。经检查核验,共评定年检合格单位39所、基本合格单位16所,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度民办义务段学校、民办幼儿园、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 平阳县教育局 2025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教〔2026〕246号关于公布2025年度民办义务段学校、民办幼儿园、成人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年检结果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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