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发改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2/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6373938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在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条,涉及机构职能、行政许可、重点工程、审批信息、价格收费、计划总结、人事任免、通知公告、建议提案等多类信息。全年制作规范性文件5件,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323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176号)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要求受理公开申请。2022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4件予以公开,6件告知信息不存在,1件不予处理。2022年我局未有被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未经复议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学习、培训,细化重点领域信息的采集、编制、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制定了发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将信息任务分解到局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配合县府办(政务公开科)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合推进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2年在“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网站中,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表月度发布,已公开10份报表。在“平阳县人民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1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流程公开,今年纳入公开范围的项目为:1.鳌江干流治理水头段防洪工程;2.万全至瑞安锦湖公路工程;3.鳌江镇滨江小学建设工程;4.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5.228国道平阳榆垟至鳌江段公路工程;6.蒲山至满田农村道路提升工程;7.机关幼儿园异地迁扩建;8.昆阳镇人民路塘河拼宽工程;9.平阳县南湖分洪工程;10.县中医院迁扩建工程。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诚恳接受各级单位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问题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1

0

0

0

0

1

2.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总计

10

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够全面。对政务网站设置专栏运用不足,导致信息渠道较为简单,信息类别有待进一步明晰;二是政务公开存在单一性。作为信息公开的主导者,仅仅主动公开业务工作中涉及的文件政策,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相关热点和难点问题关注不够,政民互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聚焦发改“重要窗口”、共同富裕、重大项目、营商环境、低碳环保、物流服务、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做好重大决策、执行情况、政策发布等情况信息公开,帮助基层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第一时间知晓情况、掌握信息、享受政策。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数字赋能,统筹用好政府公开网站、政务新媒体、日报等传统媒体和新闻发布等平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提高信息发布、储存以及查阅效率。加强发布内容审核,确保信息时效性和敏感性,促进公开平台健康协调发展,促进公共数据有序开放,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权威、高效、精准。三是着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作为衡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的核心,聚焦群众关切的热点、堵点、难点问题,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重要窗口作用,及时处理网上留言、咨询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提供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四是加大政策咨询服务力度。在出台重大政策时,要对相关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同步研究、部署、推进,对社会效果和舆情风险进行研判评估,做好跨部门舆情回应的沟通协调。加强社会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关注政务类信息的社会反应,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社会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