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2/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发改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6373938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发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新《条例》,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7条,涉及机构职能、重点工程、审批信息、价格收费、计划总结、人事任免、通知公告、建议提案等多类信息。全年制作规范性文件3件,公开审批信息2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176号)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要求受理公开申请。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已处理17件,其中14件予以公开,2件无法提供,1件不予公开。2023年我局未有被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未经复议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学习、培训,细化重点领域信息的采集、编制、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广泛性、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制定了发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将信息任务分解到局各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并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配合县府办(政务公开科)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合推进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在“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网站中,实行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表月度发布,已公开9份报表;在“平阳县人民政府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10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流程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制度,诚恳接受各级单位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问题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单一,缺乏多样化的传播方式。二是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中,偶尔存在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加强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加强对信息发布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二)改进措施。一是政务信息高质量公开,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内外网信息和处理速度;努力提高信息质量,抓好重点亮点和热点信息的报道;硬化信息工作制度,包括信息采集、编制、报送,确保信息完整、合法、准确。二是深化政策公开和解读,加强对政策解读工作的监督、调度,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增强政策解读实际效果,有力保障重大政策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公开,要广泛听取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明确规范性文件起草科室要将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落实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规范性文件审议通过后,要依法及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流程,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回复、依法公开具体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