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zjpy.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电话:0577-63722551,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阳县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30号)有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及时准确地公布了本单位、本系统的各项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平阳县教育局围绕中心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62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87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06条,“政策进万家万企”专题栏目更新重要政策文件2件。2023年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信息公开答复申请办理流程,专人负责,规范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各个环节。2023年,平阳县教育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其中办结1件,撤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出台《平阳县教育局信息发布平台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四)平台建设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网址为http://www.zjpy.gov.cn)和政务新媒体公开(平阳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阳教育/pyxjyj)。由平阳县教育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不断强化教育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全县195个学校的微信公众号管理,积极引导社会和网络舆论,提高平阳教育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

明确政务公开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严格把握不同类型政务信息的公开频率,做到“一周一检查,一月一反馈”。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2023年,“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共收到2067件,按期受理率、按期答复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平阳县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形式有待创新。

2024年,平阳县教育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工作素养,强化专题知识培训。吸收借鉴其他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统筹谋划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审视优化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更高质高效地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平阳县教育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