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平阳县统计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大厦17楼1706室,电话:63720706,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阳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全面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jpy.gov.cn)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3条,涉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通知公告等多个方面,不断完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等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务网站、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主体等,便于在实际工作中遵循。精准聚焦法定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焦点。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报告、机构职能及人事信息、财政信息、规范性文件、统计信息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历年主动公开文件填写要素不齐全、分类不准确等问题进行整改,主动公开信息更加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平阳县统计局采取网上公开信息的方式,在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执法等栏目,规范公开时限,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政府公开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制定平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络工作制度,制定平阳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平阳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发布解读的深度广度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要素填写不齐全等问题。

2023年,平阳县统计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社会关注的统计指标发布,更加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数据解读的针对性,提高政策和数据解读能力。丰富充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完善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