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平阳县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平阳县统计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大厦17楼1706室,电话:63720706,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阳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主题教育行动,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决策部署以及公众关切,通过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jpy.gov.cn)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9条,涉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计划总结、通知公告等多个方面,逐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真正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相关要求,不断完善规范处理,抓牢抓实情况问题的处理,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继续在信息公开网上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认真梳理统计领域的标准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准确。二是及时做好相关栏目更新,注重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平阳县统计局采取网上公开信息的方式,在平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行政执法等栏目,规范公开时限,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

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负责部门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强化监督检查,对重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确保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到位。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辅导,增强领导干部、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积极发挥统计专业优势,全力做好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并有针对性做好公布统计数据分析解读和咨询服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不足,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公开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积极拓展多种信息公开方,确保栏目及时更新,切实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