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74/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大厦17楼1706室,电话:63720706,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平阳县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加强政务公开水平,积极做好统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通过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zjpy.gov.cn)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5条,涉及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部门统计信息等多个方面,不断完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等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对政务网站、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明确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主体等,便于在实际工作中遵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平台建设,常态做好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检查工作,做精做细信息公开栏目,规范公开时限,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制定平阳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在网站公开联系电话,及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回应群众反映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平阳县统计局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形式有待丰富、内容深度广度不够充分等短板弱项。下一步,县统计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经济发展,加强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及时发布统计信息,主动解读统计数据,提高统计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阳县统计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