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7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机构建设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71号,邮编:325400,电话:63721561,传真:63711504)。
一、基本概述
2017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三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密结合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农业奖补措施、项目公示等重点政府信息,着力推进重要农情的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三农”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2条。其中公开的内容包括惠农政策、项目资金、财政人事、政务动态及需公告公示各类文件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2条已经及时予以答复,剩余涉及农村土地承包证确权颁证的36条,因还未到颁证阶段,已经发函给各有关乡镇,要求乡镇及时与申请对象沟通并做好政策解答以及矛盾纠纷的调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机构建设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农办(县农业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机构建设。2017年县农办(农业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人,其中专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标准和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在起草制定过程中把办文与公开审查同步考虑,能公开的争取在第一时间公开;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帮助群众理解政策,推动政策实施。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农业法律法规政策、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农业行政执法及农情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继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转办、答复等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部内各单位、各直属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配合协作,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地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三农”工作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学习培训、个案指导、分析通报等方式,不断提高县农办(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充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和内容,提高线上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对外窗口作用,使群众能通过网络充分了解政府公开信息以及平阳县“三农”工作开展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
平阳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6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6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62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38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情况 | —— | —— |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单位负责人:王大宙 审核人:肖群 填报人:黄兆善
联系电话:63721561 填报日期: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