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由平阳县科学技术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5/index.html)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阳大厦11楼,电话:63700135,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科技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要求,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讲求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范围,紧扣全县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3年县科技局收到公众或社会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平阳县科学技术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s://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5/index.html)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包括机构信息类、政策文件类、通知公告类、规划计划类、工作信息类、行政执法类等内容。通知公告栏目发布17条信息,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3件,并按照要求主动公开办理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专人负责,规范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各个环节,做好收件日期、办理流程、送达日期等全过程信息的登记归档,确保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县科技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件。

(三)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县科技局实际情况,查漏补缺,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完整、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科室依据责任分工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发布信息,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坚持细化信息的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仍需不断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数量及质量有所欠缺。

(二)改进措施

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县科技局将继续在政务公开的公开力度上、实质内容上加强完善。

1.强化业务学习。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各项公开制度和上级政务公开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指导培训,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及时对公开栏目进行梳理,厘清栏目信息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信息完整、规范、及时更新。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在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各科室工作责任,加强督促督办,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对发布、审核、维护等功能逐一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在各环节明确要求和职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3.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审查制度。从严把关,对公示的政务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规定要求,加大对公开内容的督促检查,做到发布的信息准确、可靠、不涉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