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平阳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协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确保落到实处,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习,对信息系统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试行)》,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工作透明度。二是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公开和不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作出规定,确定审查程序等,并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
(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我们把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使工作人员更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以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五)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情况。2019年,我局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条,内容涵盖通知公告、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建议提案等多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6 | 53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76 | 186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3.4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1份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及时办结。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管理平台建设开展情况。
我局积极开展水管理平台的推广及应用工作,使用率最高可达80%以上。主动自我加压,提前开展本地应用系统的摸排统计并策划整合工作,主动开展水利数据仓建设,梳理业务流程,为水管理平台本地化应用提供基础。及时复核本辖区范围内水利专题要素相关基础数据,并上报至省级水利数据仓,目前已通过水管理平台访问27类省级应用。已建业务应用中涉及涵盖水利工程管理、水旱灾害、河湖库等多个核心业务,建设了水利核心业务的相关模型,促进了日常办公、综合监管等工作的便利。
六、全面落实“互联网+政务”。
全面梳理和改进水利“最多跑一次”事项,完成了浙江政务2.0办理系统,做到事项应认领尽认领;完成了水利系统依申请权力事项,调整为54项、水利公共服务39项;法定办结时间压缩1500个工作日,许可事项即办率为83.33%,许可事项承诺压缩比95.83%,所有事项即办比例达88.17%,材料电子化比例达100%,网上实现率和掌上实现率都已达100%;所有事项均可以通过“网上办”“掌上办”等方式实现“跑零次”的目标,基本达到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全面推行和落实“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完成取水证电子化、审批文件电子送达;为加速推进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改革,提高审批效能,实施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
七、.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
一是精细谋划,夯实监管基础。制定出台了《平阳县水利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随机抽查对象库和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工作,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双随机”抽查监管。2017-2019年期间,共开展双随机抽检44次,实现掌上钉钉电子化留痕迹,发现问题即时下发整改,全面完成年度任务。三是精准掌握,高效日常巡检。全面开展实施网上办案和网上巡查,实现全县水政监察工作信息化转型。配备移动电子设备,通过移动数据实现了巡查电子化信息化,水政巡查更直观更高效。同时,网上办案同步跟进,实现办案电子化。
八、网络安全
我局结合实际,为加强监督保障,制定和出台了《平阳县水利局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进行了相关科室责任分工,落实了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重点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检查,强化重大活动期间的网络安全专项保障,现有平阳县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部署在杭州定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云机房中,机房满足三级等保要求。目前,平阳县水利局本局内部无自建网络系统,全局计算机办公设备委托温州光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维护,全年无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也存在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性不强、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一直停留在被动接受,没有大胆主动创新。二是在公开办事的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各科室和审批窗口对接、衔接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我局将着手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首先进一步充分发挥我局政务信息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各科室与窗口要通力合作;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切实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确保《条例》的正确实施。
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平阳县水利局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