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平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49/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平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综合科联系(地址:平阳县规划建设大楼4楼003办公室,电话:63720146,邮编:3254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规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履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积极全面做好政务公开的管理工作。
(一)主动公开
1、公开目录情况。自2023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止,共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3条,其中机构信息类2条、规划计划类2条,通知公告类4条,工作信息类5条。
2、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行政规范性文件网上发布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拟稿、公示、征集意见、送审、文件发布和解读材料等流程统一化、规范化。
3、规范程序,严格把关信息公开。一是实行中心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需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并落实专人负责发布,严控信息网络发布安全,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围绕重点工作,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围绕2023年总部回归等重点工作,共发布总部项目奖励公示2条,及时接受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设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等环节,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3年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标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化,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监督方式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平阳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公开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86/index.html),设有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共5个栏目。我中心认真落实信息更新要求,确保网站信息发布频率。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政务公开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发布更新,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对公开内容进行“每月一自查”,时刻把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对存在严重错误的情况,进行及时通报,杜绝出现“死链”“错链”“错字”,确保信息的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 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一年来,我中心未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的政务公开工作,我中心按照县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原因一是单位部分人员存在对政务工作认识不到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怕公开思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强。二、可公开的信息量不多,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我中心将强化领导,加强宣传和监督,落实责任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工作思想认识,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做好日常检查,通过督促检查、解决问题,提升政务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三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公开责任,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明确各自职责,促进权责明确,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