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雁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雁镇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南雁镇兴雁路政府大院,电话:0577-58127952,邮编:32540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南雁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平台,保障了南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今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内容涉及机构信息、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社会救助等。

(一)主动公开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南雁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更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条,其中,通知公告占比较大为22.2%,其次是社会救助14.8%,以及政策文件7.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南雁镇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践行“常态公开,应公开尽公开”的基本原则,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工作细节,进一步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保质保时完成信息更新。

(四)平台建设

坚决扛起服务担当,以“最多跑一次”为牵引,数字化变革为动力,通过积极讲解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引导使用欧e办等措施,进一步筑牢数字平台坚实基础,高效能完成群众申请事项,不断增强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社保窗口、低保窗口、住建窗口、综合窗口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建设,配置具有履行职能相应资格的ab岗位工作人员,做到了“窗口不缺位,服务不缺人”,持续加强窗口标准化服务。同时,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县范围内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持续完善行政备案规范管理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服务事项有待进一步提速。对群众提交的审批事项,有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办事“最多跑一次”未落实到位。

二是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极少时候存在窗口一次性告知不到位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做了一些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围绕“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目标要求,落实“综合柜员制”,努力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全面落实“互联网+自助+窗口”办理运行,推动政府服务“网办、掌办、自助办”,让服务事项更加好办易办。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加大理论学习力度,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部门各项业务,全面掌握社保、住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雁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