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街乡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22

青街乡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乡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2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103条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条

  3.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2条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二、工作措施 

  1、配齐队伍。成立了由乡长兰江旭任组长,常务副乡长周丽君任副组长,并由综合办、综治办、便民服务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乡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

  2、抓实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乡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落实信息公开联系人,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

  3、做好宣教。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乡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多次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就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的操作、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印发通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不够。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现在我乡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普及不够。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农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四、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用于规范具体经办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

  五、青街畲族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03

其中:网上公开数

24

新闻发布会次数

0

听证会次数

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受理申请总数

2

  其中:1. 当面申请数

2

          2. 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其中:1. 同意公开数

2

          2. 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0

          4.“信息不存在”数

0

          5.“非本机关信息”数

0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7.“重复申请”数

0

          8. 不予公开数

0

其中:(1)“涉及国家秘密”数


(2)“涉及商业秘密”数


(3)“涉及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内部管理信息”数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9. 其它

0

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败诉数

0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败诉数

0

  六、2012年青街畲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法和成效

  1、乡政府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乡长兰江旭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乡政府领导多次在有关政府工作会议上,就如何深入贯彻《条例》,扎实有效推进信息公开水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条例》宣传,利用乡政府网站、远教广场大屏幕、各远教站点、政府信息公开栏等各种宣传媒体,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到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讯息,使《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