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以下简称“平阳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综合科,地址:昆阳镇白石街40号,邮编:325400,电话:0577-63160304,传真:0577-63160300。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平阳分中心认真按照《条例》和要求,紧密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更新主动公开12条,其中机构信息5条,决策信息1条,工作信息4条,人事信息1条,财政管理1条。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平阳分中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群众咨询答复等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一年来平阳分中心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各责任科室职责分工,提出优化审核审批程序、缩短公开周期的具体措施要求,加强对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保密审核。信息发布实行保密审查责任制,对于产生的政府信息,哪些属于应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不予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依申请公开,依照有关公开、保密法律法规,严格界定公开或保密属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拟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反复审查是否标注密级、内容是否敏感、公开条件是否适当,做到事前检查、事中审核、事后监督。所有公开上网的文件一律与标注密级或内部资料的文件分开清理,对公开上网文件中敏感字眼、内容也逐字筛选,确保不出现敏感词语,实现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强化沟通交流。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应放尽放”的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内容;及时拓宽社情民意渠道,加强网上互动,推动政民交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互动平台,第一时间发布治安动态、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提升了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今年,平阳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运行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拓展、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还有待提高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平阳分中心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
一是实现公积金民生事项,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农行、农商行各网点就近可办。推进公积金贷款“一件事”,利用浙江政务网(网上办)和浙里办手机app(掌上办)两个渠道线上申请联办事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受理,并实现抵押注销登记全权委托。同时推进金融机构数据共享,加强公积金和金融服务的融合,直接通过银行手机网银端申请银行推出的贷款项目。三是积极配合推进退休养老一件事、企业招聘一件事、新居民一件事、身后一件事等重大改革项目。
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市、县政府门户网站二期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络公开,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改进,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分类展现形式。充分借助微博、微信等网络互动平台,主动发布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便民讯息等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网络媒体等宣传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切实扩大受众面,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程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权利,避免群众将投诉、咨询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混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四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平阳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加强协作,优势互补,强化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高效运转。组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通过举办讲座、组织培训等方式,提高各责任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